根据香港法规规定凡有经营或银行账号有资金进出记录,香港公司经营方式是离岸经营,或在香港本地地实际经营,都须向香港税务局递交真实财务报表, 需提供银行月结单和购销发票交由会计师做审计报告。
 
香港公司审计报告的类型
1.无保留审计报告
适合企业:
(1)上市公司或银行借贷融资需求企业
(2)全资子公司:由大陆公司控股香港公司
(3)外商投资公司:香港公司控股大陆公司(港澳台独资企业)
 
2.有所保留意见报告
适合企业:
(1)适用税务局和香港银行
(2)贸易型公司:由大陆自然人控股的香港公司
(3)投资型公司:香港公司以投资为主
 
3.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漏洞风险:
(1)全部否决审计报告内数据,为质量度较差的报告
(2)代收代付形式入账-香港银行不支持提供此类报告
(3)长期亏损入账-香港税务局有权查企业7年内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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