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人是某项发明的拥有人,便可申请专利,香港的专利有两类: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需要注意的是,香港虽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在大陆申请的专利是不能在香港获得保护的,因此在大陆注册了的专利想要在香港获得保护就要在香港申请注册。
香港标准专利申请:
标准专利可在第3年届满后每年续期一次,有效期最长达20年。香港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获得注册并授予的专利。
1.递交记录请求,办理备案手续。申请人须在指定专利当局发表指定专利申请后6个月内,提交记录请求。需要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指定专利申请公布文本中英文摘要、发明名称。
2.递交注册与批予请求,办理登记手续。通常在指定专利授权公告后6个月内申请成功。这个阶段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指定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和中英文发明名称。
香港短期专利申请:
短期专利则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4年后续期,有效期最长达8年。香港短期专利是香港唯一可独立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国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均可在香港申请注册为短期专利。
在香港提交短期专利申请,并无时限。但如果拟声称因在巴黎公约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地区最先提出申请而享有优先权,则须在提交最先申请后12个月内,在中国香港提出短期专利申请。如果发明已予披露,而声称该项披露不会损害的发明的新颖性,便须在发明披露后6个月内,提交短期专利申请。
全套专利文件,包括:全套中文专利说明书及附图,英文摘要及英文摘要附图,优先权文件彩色扫描件(可在收到审查意见2个月后补交),官方检索报告扫描件;中英文发明人名称,申请人名称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