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如在中国内地投资都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当地律师公证和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专用章,方可在中国内地投资使用。
常见的香港律师公证有哪些?
1.个人之证明类别
(1)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2)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2.企业证明书类别
(1)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2)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3.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一般香港律师公证所需的时间为3-7个工作日。办理好香港律师公证后会获得公证文件一式两份(有律师签名盖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专用章)及用于公证的所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