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注册或增资总额超过500万泰铢的有限公司须在注册之时或注册完成后15天内递交银行开具的注册资本支付凭据,以及在注册时或注册完成90天内出具资产投资产权证明、资产投资清单和价值清单、或资产使用合同。因此延伸出公司注册后商务厅注册部、商务厅财务部和税务局三部门申报验资文件及财务报告的工作,而企业只有完成上述申报才能延续性发展,否则将会出现以下后果:
 
1、商务厅注册部将在公司注册证明书第2页第1条明确标注:此公司尚未按投资注册规定提交可信赖的投资注册资本支付凭据。(不验资的后果是之后摆在注册证明书上,说明该公司缺乏信任度,后面政府文件申报更是过不了关)
 
2、商务厅财务部将会发送通知文书(约注册40天后):根据财政法案规定申报经营所用的财务报告及结合财务周期文件审核工作,限定XX公司于X年X月X日之内递交公司财务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申报事宜的将根据财政法24号法案第36条规定监禁1个月或处2000铢以下罚款,或监禁及罚款并施。如第一次警告逾期未执行,财务部将会发出第二份文件,该文件书直接引用第一份文书内容并附上罚款规定表,书面强制企业到商务厅缴纳罚款,而这罚款还“买一送一”,1份罚企业,另1份罚企业法人代表。
 
3、税务局:会直接将增值税登记证不批准给企业,而企业没增值税证书则海关无法申报设备进口、无法申请电力、无法办工作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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