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的基金基本上都是免税的(除了资产税、认购税)。这些基金的形式属于公司类型,从而根据基金供应商/投资者的需求,决定基金的透明程度。
税收主要方面如下所列:
1. 收入预扣税
卢森堡基金收入来源征收的预扣税通常既不退还(除非适用相关税收条约),也不抵免。
2. 增值税(VAT)
在卢森堡,受CSSF监管的投资基金的管理免征增值税。
在某些情况下,外包给第三方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也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投资基金的销售也可免征增值税。
其他服务,如向投资基金提供的法律和审计服务,无法享受增值税免税,须缴纳15%的标准增值税税率。
托管银行服务部分免征增值税,托管银行的监控职能部分须缴纳12%的增值税税率。
公司型的投资基金为增值税应纳税人,在其从国外收到货物或服务时,可能需要登记相关手续缴纳卢森堡增值税。
3. 认购税
年度认购税税率为净资产的0.05%,每季度末根据UCI资产净值按季度进行缴纳和计算。
对于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的UCI来说,年税率可降至0.01%。
4. 注册税
法人实体注册成立后,应缴纳75欧元注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