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西岛政府拟议的实益拥有人和重要人士登记册正式生效

泽西岛政府拟议的实益拥有人和重要人士登记册正式生效

 2021年1月6日,泽西岛政府拟议的实益拥有人和重要人士登记册将正式生效。
 
该登记册源于2020年12月泽西岛通过的「2020年《金融服务(披露和提供信息法》(泽西岛),下文简称“法案”」,法案要求设立在泽西岛的商业实体(Entities)在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Jersey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JFSC)登记实益所有人、代名股东和重要人士的信息。
 
- 背景 -
泽西岛政府致力于确保泽西岛被公认为国际金融服务的领先中心,在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方面采用最高水平的国际标准。
2016年,Moneyval发布了一份关于泽西岛遵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2012年关于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及扩散的国际标准的建议的报告。
虽然泽西岛在2016年的报告中获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评级,但Moneyval确定需要进行一些额外的工作,以确保泽西岛在制定标准方面继续处于领先地位。
经过磋商,泽西岛于2020年6月2日提交了《金融服务(披露和提供信息法》(泽西岛)第202号法律草案,并于7月向公众征求意见。
 
What you need to know
 
法案重申了泽西岛实体的现行义务,具体如下:


根据法案要求,需要遵循以上义务的实体类型包括:
▶ 根据1991年《泽西岛公司法》注册的公司(the Companies)
▶ 根据《 2009年(新泽西州)基金会法》注册的基金会(the Foundations)
▶ 根据2011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泽西)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the Incorporated limited Partnerships)
▶ 根据2018年《有限责任公司(泽西)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th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 根据1997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泽西)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the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s)
▶ 根据2011年《新泽西州有限合伙企业法》注册的独立有限合伙企业( the Separate Limited Partnerships )
 
此外,法案中对比以往主要变化如下:
● 从2021年7月31日起,泽西岛政府将公布实体所有「重要人信息」(Significant person information)的详细信息,包括董事、经理等(除例外)
  ① 如果重要人士是“提名董事”,则提名该董事的姓名也必须在登记簿上披露
  ② 如果董事仍然行使独立的判断力,也须进行披露但不包括“善意”的任命(例如,投资者任命被投资公司董事会的董事)
● 各实体需要在2021年4月6日之前任命一名当地居民为「指定人员」(Nominated persons)作为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JFSC)与实体之间的主要接口;
● 各实体将需要提交一份年度确认声明,以确认登记册上信息的准确性,该声明将取代年度申报表,第一份年度确认声明需要在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
 
重要的是,实益所有人的信息(Beneficial owner information),将保持不对外公开状态。
 
受益所有人信息(Beneficial owner information)
根据法案要求,泽西岛实体的受益所有人必须“穿透”至对实体具备实际所有权/控制权的自然人,或者该自然人可代表公司做交易。相关判断标准,源于FATF要求,和开曼群岛、BVI、新加坡、香港等无大差别。
需要在JFSC存档的实益所有人信息包括:姓名、通讯地址、居住地址、国籍、职业、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国及出生地。
 
而关于实益所有人信息(Beneficial owner information)是否公开、何时公开、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公开这些信息,泽西岛将该决定推迟到“欧盟根据《欧盟第五个洗钱指令》在处理方法上达成共识”之前,预计在2022年。
 
瑞豐德永观点
近年来,实益所有人信息登记已陆续在开曼群岛、BVI、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司法管辖区有序展开,无论其保密程度怎么样,存放地点在哪,共同点都是当地政府与代理机构都有权查阅。
 
当下全球盛行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在CRS和FATCA机制下各司法管辖区关于跨境金融账户和税收信息交换也将越来越频繁,复杂的海外基金结构、信托结构等,都可能被各国税务局机关穿透。因此,与其想着如何隐匿信息,不如先做好各种合规申报工作,毕竟“合规”已渐渐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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