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信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被撤销,其主要包括委托人撤销及债权人申请撤销。
委托人撤销家族信托
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为自己保留一定的权利,以便根据将来的情况变化,在必要时撤销该信托。因此,委托人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应权利,行使家族信托撤销权。
债权人申请撤销家族信托
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信托财产则转移至受托人,并独立于委托人而存在,这势必造成委托人的偿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委托人因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或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而设立信托转移财产,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申请撤销信托的权利。有关债权人申请撤销信托情形,家族信托与一般信托并无太大差异。
英美法系下的规定可撤销信托的情形:
委托人设立信托如果属于以下两种情形,则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信托:一是委托人设立信托的行为属于低价交易;二是委托人意图欺诈债权人。
大陆法系下的规定可撤销信托的情形:
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