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增值税制度要求企业具备了解其免税额、扣除额、退还金额、各种增值税税率和正确将增值税归档方式的专业知识。
 
增值税适用范围
若无另行规定,越南的生产、贸易或消费领域的货物和服务相关贸易均适用增值税。
 
越南的增值税税率
① 标准税率为10%;
② 基本食物、交通、医疗设备、用于交易的农业生产和服务的税率为5%;
③ 出口货物和服务;海外和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设施;国际运输的税率为0%。
 
增值税发票
除提供出口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之外,任何适用增值税扣除法的其他企业均应提供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有三种形式:
① 由企业印制的增值税发票;
② 电子发票;
③ 交由第三方印制的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申报
企业必须每月申报增值税(若营业额在500亿越南盾及以上),并于次月20日前提交增值税申报单;或每季度申报增值税(若营业额在500亿越南盾以下),并于下一季度的前30日内提交增值税申报单——即使没有涉及增值税。
对于货物和服务贸易中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企业,其增值税必须根据对每种货物或服务类型的规定进行申报。
 
增值税退税
对于依托投资注册项目新成立的企业,按照扣除法所缴纳的增值税,若其投资期为12个月及以上,则用作投资的货物和服务增值税可以每年予以返还;或者
若累计增值税可扣除额为3亿越南盾及以上,其增值税也可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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