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2011年韩国《商法》修正时新设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在公司设立登记前,全部完成出资之后,只对本人出资的金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与合伙公司、合资公司一样属于《民法》上的“组合()”,但生意失败时对于只承担出资范围内的责任。不过,这样的公司类型在现实中如何运用,目前依旧处于未知的状态。
 
从流程上来看,注册韩国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①制定公司章程等文件;
②董事选任及履行出资义务;
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④法人事业者登记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即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是韩国公司种类中最多最常见的一类。株式会社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对公司出资享有股权的叫股东,掌管公司运营的叫理事。股东虽然是公司的出资人,但与有限公司不同的是,不用通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可随意转让股份。股份的价格伴随着公司的价值上下浮动,公司在需要资金时也可以追加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由于股份可以随意转让,也可以发行股份和债券来募集资金,必然可以无限的扩大公司的规模。但募集更多的资金也会引来投机等风险,加上公司规模变大还需要接受外部监督,并存在部分项目进行公示等义务。所以只需要壮大公司,对外部监督没有问题时,适合设立株式会社。
 
相对于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在韩国成立有限公司没有资产负债表公告义务,没有外部审计义务等,也是外国企业喜欢的韩国法人公司设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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