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发生转让变更的情况下,除了需要缴纳数额很难确定的所得税外,还需要办理诸多手续:比如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商务部批准,而在合同生效之后,外商投资企业需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外汇登记变更、工商登记变更以及财政登记变更等手续。
 
为了避税和避免办理上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可以在BVI群岛设立一个公司,BVI公司由于在当地设立就能免交当地所有的税收及印花税,免交任何在英属维京群岛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并且其海外离岸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
 
合营企业中的外方股东可以以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设立一个名义公司,并在BVI群岛设立一个BVI公司,由BVI持有名义公司100%的股份,这样外方股东要转让其所持有的我国合营企业的股权时直接转让其所持有的BVI公司的股权即可。这样既不会在中国既不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也不会产生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的义务。
 
BVI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把资料准备齐全,申请人持有先关的材料向bvi公司注册处提出公司股东变更申请。
2、审查人员进行初审,通过之后将会发放受理通知书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条件的,在当场或者是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出具是否准许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受理部门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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