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资金结算政策
经历过2021年跨境电商卖家最深刻的感受就是:合规!不管是运营!税务!还是政策方面都着重强调合规!合规!合规!重要的事情要多说几遍,否则一不留神不合规了,就是封店的下场。跨境电商收付款方面也要注重合规事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跨境电商资金结算政策
跨境电商企业整个支付结算流程中,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体越少,支付结算手续费成本越低。跨境电商可通过境外的持牌机构收取外币资金,但在境内结算环节,由外汇指定银行或获得外汇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进行结算。
根据规定,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境外机构可开立外汇NRA账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NRA账户可直接办理结汇。跨境电商企业可通过关联境外企业在商业银行自贸区分支机构开立外汇NRA账户用于资金结算。
跨境电商收款合规途径
目前主要有银行和支付机构两大途径。跨境电商从事传统贸易,在获取海关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交易单证后可以直接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收付和汇兑。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电商小卖家,可以在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下货款收支。对于经常项下小额、零星的贸易结售汇,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内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不用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如果不能取得纸质交易单证,又想通过银行办理外汇资金结算,可以通过有资质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
个人结汇收款
境内居民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对于5万美元以内的结售汇业务,个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柜面或通过电子银行线上办理,只须对购汇用途或结汇资金来源如实申报,就可以非常便利地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只要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需求,个人也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带有交易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
从事跨境电商的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取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货款。对于跨境电商个人小额零星的收汇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结汇办理。对于跨境电商个人可以提供有交易额的单证或交易电子信息的,相关结售汇不占用个人便利化额度。跨境电商个人不得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的外汇账户代收货款,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的账户在便利化额度内收取款项构成分拆违规交易,违反个人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跨境电商企业收汇
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关于跨境外汇支付主要核心政策文件有: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
2、《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
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4、《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
跨境电商卖家的收付款合规是非常重要的,若货物已发出去,但是款项收不回来对卖家来说是致命的,合规收付款并且懂得规划税务,才能增加利润留存率,要如何规划税筹呢?瑞丰德永服务跨境电商4万家,可为跨境电商卖家一站式解决各种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