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实质影响的离岸公司业务
为了脱离“不合作地区”名单,开曼等离岸中心纷纷出台并实施《经济实质法案》,这一法案的实施,使得开曼众多离岸公司受到影响,运营成本压力增大。经济实质要求下,以下离岸公司业务受到较大的影响:
1. 用来做国际贸易等,做分销或服务中心;
2. 主要用作控股公司,仅取得股息或资本收益;
3. 用来持有专利、商标、品牌等IP无形资产;
4. 从事船运业务,船舶租赁、海陆运输等业务;
5. 从事资金管理业务,或融资和租赁业务等等。
因为从事相关业务的公司,必须向开曼当局提供最终控制人的信息,过去这些都是群岛公司引以为傲的保密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纳税人税务管辖区、纳税人识别号TIN,控制人个人信息,比如出生日期等等。
离岸资产遇上CRS和FATCA
自2017年,越来越多人知道和开始谈论CRS,截止今年,在经合组织OECD的推动下,超过100个国家参与,已经完成了4次全球涉税账户信息大交换,至少超过5000万个离岸账户信息已被交换到税务管辖国家(地区)。
FATCA是指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相当于是美国版的“CRS”,主要是美国国税局IRS针对美国税务居民在其他国际(地区)持有资产的调查、收集和追缴税务的手段。不愿意加入FATCA游戏规则的国家或金融机构,美国有自己的“流氓政策”,对于不配合的外国金融机构,其来源于美国的包括股息、利息在内的收入将会被强加30%的预提所得税作为惩罚。
简单来说,纳税人以前藏匿在其他国家的资产信息,逐渐被本国税务局掌握,追缴和征管就是下一步。像大部分开曼、BVI这样的离岸群岛地区也加入了CRS的行业,配合经济实质的申报,协助打击逃税等违法行为。
开曼经济实质申报流程
开曼经济实质备案工作是分两步走:
1、经济实质通知(ES NOTIFICATION)
自2020年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有开曼实体需每年度提交经济实质通知(ES Notification),通知将通过开曼公司注册处(Registry)呈报系统(CAP和CBP)完成。
呈报通知(Notification)是备案年报的前提条件,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确认该实体是否从事相关活动,告知其主要活动的类型;
(2)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产生的主要收入是否在开曼群岛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缴税;
(3)确认财政年度结束日期等。
2、经济实质申报(ES REPORTING)
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需登录ES Portal,确认此前提交通知Notification的信息内容。所有完成上述步骤的实体需在ES Portal进行经济实质申报,提交有关该实体遵守经济实质要求的相关报告,如董事会、办公场所及雇员等详细资料。经济实质申报的截至日期是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日的十二个月内完成。
税务合规是全球大趋势,不管是经营开曼公司还是其他公司都必须做的事,企业只能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避税以降低税负成本压力,切勿剑走偏锋,以不正当手段来降低税收成本,在全球税务监管加严的形势下,这样做并不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好处,只会让企业陷入更大的风险中。